门口的电梯每启动一次,屋里就会跟着发出响动。家住越城区城南街道玲珑湾小区的田阿姨没想到,自己和老伴千挑万选的“养老房”,入住后因为噪音问题不堪其扰,而受到困扰的不仅田阿姨一家。
昨天,记者来玲珑湾小区,田阿姨住在11楼,是电梯到达的最高层楼,记者乘坐电梯的时候注意到,电梯运作的声音有些大,到了11层后,电梯在“咚”的一声响后开了门。出了电梯后便是左右两户面对面,电梯井与旁边的两户住房都仅一墙之隔。
电梯一侧还有电梯机箱,上面贴着电梯日常巡检表,3月1日至3月12日的各项设备都打折勾并附有巡检员的签字。
“电梯坐上来的时候,声音就很大,让人觉得很慌张,但是物业的意思是电梯是正常运行的。”田阿姨说,回家后,才是真正烦恼的开始,由于电梯井和住房挨在一起,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电梯每次启动发出的声响,自己在屋子里都能真切地听到。
田阿姨的女儿通过一款手机分贝测试仪APP,现场测试电梯启动后屋内发出的声响,在电梯整层运行的30秒左右时间内,平均分贝将近40db,最高分贝可达到62db,田阿姨说,到了深夜,以及在阁楼间,这个声音体感上要更响一些。
田阿姨的邻居王阿姨和记者说,自己的女儿和女婿搬来还不到一周,昨天她也住在这里,晚上几乎没睡好觉,因为只要电梯一启动,她在房间不仅能听到声音,还隐约有震感,“我打开电视的时候,外面电梯一响,声音能盖过电视声。”
田阿姨说,自己是去年买的二手房,当时房东并未告知这一情况,而买房时,对面也正在装修,电梯发出的声音都被装修声掩盖过去,当时谁都没注意到电梯的问题。
玲珑湾小区不大,楼栋不多,不过根据业主反映,几乎每一栋电梯都有这样的情况,许多业主深受其扰,这些年也一直在打投诉电话,不过一直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今年是该小区交付的第8年,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绍兴市越城区房地产管理处将要退还该小区开发商绍兴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存的物业保修金,目前处于公示阶段,公示期截止到3月30日止。
“我们现在的诉求是这笔钱不能退还给房产商,应该用于解决电梯间的问题。”业主潘女士表示。
随后记者来到了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浙江绿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负责人孙先生和记者说,绿森物业是2019年2月入场的,之前的情况他并不是很清楚,电梯问题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只能协助业主去处理问题,“电梯噪音的问题,我去年一直向相关的技术监管单位询问是不是有好的解决方案,但是始终没得到答复。我们目前也联系了电梯的维保单位确认声音来源,是电梯抱闸的声响还是接触器的问题。”
孙先生说,最近业主的来反馈的情况也很多,物业会登记下来,由于小区没有业委会,届时会和社区一同向越城区房产管理处提出书面异议。
记者暂未与绍兴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不过,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了两则判决书,2019年,玲珑湾小区有业主就电梯噪音问题告上法庭,其中提到,由于开发商设计建造房屋时将电梯设备直接加装在承重梁上,并未采取任何隔音降噪措施,导致电梯运行时发生严重的噪音污染。当时该业主委托南京一环境检测公司对电梯进行了室内噪音影响监测,检测结果均严重超出《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以及《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GB/T50355-2018)规定的噪声最高限值标准。该业主觉得自身无法正常生活,身心健康导致非常严重伤害。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要对住宅电梯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房屋的噪音污染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规定的30分贝噪声最高限值以下,逾期未达标准按每日100元对原告进行补偿,同时支付噪音检测费3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合计8000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方绍兴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又向越城区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维修资金科了解情况,副科长柳华杰和记者说,玲珑湾交存的物业保修金有60余万,据悉,物业保修金是指建筑设计企业依规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存的,作为保修期内住宅物业质量维修费用保证的资金。保修金的储存期限为8年,储存期限从物业管理区域内首套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如果公示期内,物业或者业委会(社区)没有提出异议,该资金将退还给开发商,假设有有关问题没解决,启动这笔资金要提出申请和保修事项,经核实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