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公告

时间:2025-03-27 作者: 电力监控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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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长期资金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于2024年3月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聚焦石膏板、防水材料和涂料三大产品体系,围绕发展、技术、采购、营销等领域加强主业之间的协同融合,深挖协同潜力;推动泰国、波黑等石膏板生产线,防水卷材、防水砂浆和防水涂料生产线,以及粉末涂料生产线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完成嘉宝莉的联合重组,有序推进后续整合工作;通过公开摘牌及协议收购方式联合重组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桥”),联合重组浙江大桥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2025年2月28日浙江大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快速推进公司向消费类建材综合制造商和服务商转型。

  公司持续提升研发经费投入,2024年研发经费投入金额10.58亿元,同比增长11.19%。企业成立科技委,统筹规划科技战略和研发方向,实施科研项目分类分级管理,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主要围绕功能性石膏板、低碳智能数字化“六零工厂”建设、高性能防水材料、特种功能涂料等领域开展研究。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有效发明专利1,616件,发明专利占比超过30%。

  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成了1位董事和1位监事的调整,调整了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修订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等,进一步夯实治理基础;规范三会一层运作,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和专业机构的作用,提升决策水平;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和获得感;围绕战略目标实施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确保业务稳健运营。

  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开展信息公开披露和投资者交流活动,主动披露生产线建设、融资情况等和投入资金的人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通过参加中国建材集团集体业绩说明会、举办分析师会议等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与沟通,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树牢回报投资者理念,坚持稳健经营,2024年实现归母净利润36.47亿元,同比增长3.49%。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689,507,84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461,424,283.33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07%。

  公司将继续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聚焦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披露质量,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不断的提高公司投资价值。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及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8、《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4、《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该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2、《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4、《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3、《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5年1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违反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审核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线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相关审批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已审阅《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就该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2024年,公司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业务和事项进行了详细自查和评估,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5年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进行采购、销售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52,764.20万元。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8,483.17万元。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3、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的《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其财务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销售;熟料、矿渣、矿渣粉、(粗)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的参股子公司中国山水水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四级全资子公司。

  根据其财务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材料(不含化学品、不含精炼石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其财务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明珠路1278号长兴世贸大厦1278号A座17层1707-62室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新联合木业的总资产为2,614.11万元,净资产为2,086.92万元;2024年1-12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6,946.17万元,净利润为85.23万元。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与维护;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5层1509室(自主申报)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经营范围:建材机械设备、新型非金属矿物材料设备制造与安装及技术服务;机械部件、结构件加工;钢桥、ZJ系列正反拧金属网织网机、集装箱吊具、钢质防火门、钢质防盗门、船舶配件、五金件、舞台设备、矿山设备制造;设备安装;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聚乙烯、聚丙烯、橡胶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仓储(不含危险品)、装卸、信息咨询;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联合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固体废物治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水泥生产;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武汉理工光科的总资产为161,917.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4,383.87万元;2024年1-9月的营业务收入为4,123.69万元,净利润为3,327.54万元。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经营范围:为碳排放权交易、自愿碳交易、能源交易等能效市场产品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信息发布服务;自愿减排项目综合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综合服务;节能减排相关技术转让服务;碳市场投融资综合服务;碳金融产品开发及销售;碳交易相关咨询和培训;对外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需要,与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签署单项合同。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如果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则适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果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适用市场价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如市场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双方同意委任独立的审计师或评估师根据相关资料来确定其认为准确和公允之定价标准。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的房屋、供应的水电气,提高了相关资产的使用效率。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全资拥有贵州泰福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泰福)、泰山石膏(甘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泰山)、泰山石膏(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泰山)、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泰山)、泰山石膏(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泰山)、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泰山)、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泰山)等7家子公司,上述泰山石膏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为满足上述泰山石膏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泰山石膏拟为上述7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如下:

  1、为贵州泰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壹年,可提前还款;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叁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为甘肃泰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壹年,可提前还款;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叁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3、为甘肃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的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壹年,可提前还款;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叁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4、为包头泰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默特右旗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壹年,可提前还款;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叁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5、为银川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夏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壹年,可提前还款;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叁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6、为四川泰山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壹年,可提前还款;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叁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7、为福建泰山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壹年,可提前还款;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叁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8、为南通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壹年,可提前还款;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叁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国家限制的除外)的生产与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州泰福资产总额为18,628.92万元,负债总额为1,689.7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6,939.13万元;2024年,贵州泰福营业收入为15,184.81万元,利润总额为1,562.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54.56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贵州泰福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它建筑用金属制品、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甘肃泰山资产总额为15,871.52万元,负债总额为2,676.2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3,195.27万元;2024年,甘肃泰山营业收入为16,063.65万元,利润总额为1,742.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91.49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甘肃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沟门镇110国道南侧(工业园区管委会斜对面)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头泰山资产总额为13,592.78万元,负债总额为545.3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3,047.48万元;2024年,包头泰山营业收入为5,858.18万元,利润总额为174.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9.11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包头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建材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和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川泰山资产总额为18,480.78万元,负债总额为1,556.6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6,924.11万元;2024年,银川泰山营业收入为14,933.12万元,利润总额为3,703.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53.01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银川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它建筑用金属制品生产(需通过环评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销售。(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泰山资产总额为65,622.39万元,负债总额为5,709.6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59,912.77万元;2024年,四川泰山营业收入为63,542.09万元,利润总额为14,815.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484.04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四川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营范围: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泰山资产总额为35,482.27万元,负债总额为3,998.3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31,483.90万元;2024年,福建泰山营业收入为29,162.56万元,利润总额为4,008.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895.91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福建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通泰山资产总额为67,008.16万元,负债总额为4,915.9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62,092.21万元;2024年,南通泰山营业收入为53,314.95万元,利润总额为9,240.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905.18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南通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贵州泰福、甘肃泰山、包头泰山、银川泰山、四川泰山、福建泰山、南通泰山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此次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86%。

  公司董事会认为:贵州泰福、甘肃泰山、包头泰山、银川泰山、四川泰山、福建泰山、南通泰山等7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泰山石膏以及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为满足上述7家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泰山石膏为其前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截至2025年3月25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567,293.72万元的0.02%。截至2025年3月25日,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0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月华女士主持,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095,521,749.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17,659,069.12元,减去2023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1,410,739,048.07元,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可以不再提取,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102,441,770.92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689,507,84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461,424,283.33元。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现根据中审众环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向其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0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80万元;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计费用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5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的《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的《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2024年,公司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业务和事项进行了详细自查和评估,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和“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和“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号),经审计的2024年度嘉宝莉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纯利润是335,663,063.69元,与2024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4.13亿元的业绩承诺金额相差77,336,936.31元,嘉宝莉未完成2024年业绩承诺。

  根据协议约定,原始股东应向嘉宝莉进行业绩补偿,经测算并协商一致的补偿金金额为77,336,936.31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的《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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