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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路259号1单元业主请求在其地点单元增设电梯,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所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告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书面请求、增设电梯示意图、赞同增设电梯的业主名单及书面赞赞同见等请求资料做公示,寻求本单元业主及好坏关系人定见。
反应方法:1.若您需对该增设电梯计划发表定见,应在自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周家坝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定见,一起供给身份证明资料及联系方法。书面定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递方法提交。以邮递方法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应定见”字样,提交时刻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刻为准。规则期限内未反应定见的,视为抛弃权力。
2.本单元业主及好坏关系人可自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周家坝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听证请求和提交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涉及其严重好坏关系的资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主动抛弃听证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