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为共同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等电梯使用单位监督管理,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联合发布《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合规指引》,提出使用管理、检验测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四项合规要求。
《指引》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合规要求,包括电梯使用单位义务、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有关人员职责、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建立、日常维护保养、标志标识张贴等具体要求。
《指引》对电梯检验和自行检测责任主体、时间周期、问题整改、档案存档等详细的细节内容进行说明,帮助电梯使用单位理清电梯检验和自行检测的具体实际的要求,防止出现超期未检验、检验测试情况,有助于使用单位一直在优化电梯的安全管理,确保电梯始终处于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状态。
《指引》聚焦电梯安全,强调使用单位应建立基于电梯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要求结合自己真实的情况,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依据清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进一步强化使用单位对电梯安全风险的防控。
《指引》要求使用单位电梯安全员每日进行巡检,实行零风险报告;电梯安全总监每周组织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情况;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调度会议,及时总结电梯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指引》要求使用单位根据有几率发生的不一样的电梯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要求使用单位妥善处置电梯突发事件,明确事故报送要求和流程。
据了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专业监管部门,将与作为行业监管部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一同推动《指引》落地实施,通过发挥监管合力,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上的水准,构建更安全可靠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