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修建规划防火标准》 GB50016-2014:第8.4条规则火灾自动报警体系: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火灾自动报警体系能起到前期发现和通报火灾信息,及时告诉人员进行分散、救活的效果,使用广泛。本条规则的设置规模,主要为同一时间逗留人数较多,产生火灾易引起人员伤亡需及时分散的场所或修建;可燃物较多,火灾延伸敏捷,补救困难的场所或修建;以及不易及时有效地发现火灾且性质重要的场所或修建。该规则是对国内火灾自动报警体系工程实践经验的总结,并考虑了咱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本条所规则的场所,如未清晰详细部位的,除个别火灾危险性小的部位,如卫生间、泳池、水泵房等外,需要在该修建内悉数设置火灾自动报警体系。
2、《火灾自动报警体系模块规划标准》GB50116-2013第9条关于电气火灾监控体系模块规划相关规则。
3、《修建防火规划标准》GB 50016-2014第10.2.7条规则下列修建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体系。
4、《低压配电规划标准》GB 50054-2011第6.4.1条规则当修建物配电体系契合以下状况时,宜设置剩下电流监测或维护电器,其应动作于信号或堵截电源。
5、《民用修建电气规划标准》JGJ 16-2008第13.12.1条规则:为防备电气火灾,下列民用修建物的配电线路设置防火剩下电流动作报警体系时,应契合下列规则。
6、《商铺修建规划规划标准》JGJ 48-2014第7.3.16 条规则:关于大型和中型商铺修建的营业厅,除消防设施及应急照明外,配电干线回路应设置防火剩下电流动作报警体系。(强条)
7、《金融修建电气规划标准》JGJ 284-2012第17.4.1规则: 特级、一级防火金融修建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8、2016年12月23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公安部消防局2017年作业关键》的告诉,将电气火灾监控体系建造列入2017年作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结合实际仔细抓好贯彻落实。作业关键对消防长途监控体系的树立、完善作业提出了清晰要求,要加速构建“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渠道”、“运用物联网技能树立消防长途监控体系,建成后7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接入体系”等。